美美特集成墙面招商政策
美美特集成墙面加盟条件
1、有建材或家具相关行业经营管理经验,有品牌经营理念。
2、地级市不小于150平方米,省会城市及主要城市的专卖店实用面积不得小于200平方米。
3、专卖店应位于建材临街商铺集中地段、家居广场或较规范的装饰建材市场等相关场所,能充分体现美美特的品牌形象。
4、专卖店必须按照美美特的统一规定进行装修设计、装饰和运营。装饰主体材料由公司统一提供。
5、专卖店内必须专营美美特产品,不得经营其他厂家的同类产品。
6、向美美特交纳一定金额的市场保证金,0加盟费。
7、按照美美特规定配置相关人员,并定期接受培训和考核。
美美特集成墙面在线申请意向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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